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1] - 2022年12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1085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32.00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332.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7]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高为人等4位发起人认购股份,合计3100.00万股,占比100%,其中高为人1767.00万股,占比57%;瞿劲651.00万股,占比21%;吴雨兴341.00万股,占比11%;李德明341.00万股,占比11%[17] 公司治理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0]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2]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形收购公司股份,属于减少注册资本情形的,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与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形的,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5] 股东会相关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有争议,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53][54][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5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通知期限含发出当日,不含会议当日[58][5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现场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6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6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7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4] - 董事会工作报告、拟定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7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79][8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超二分之一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0][8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候选人名单由董事会或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出[84]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85]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之一,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88]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89]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保密[9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92]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97]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如有),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96] -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承担忠实义务的具体期限为自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之日起1年[102] -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1名[10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109]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109]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16] - 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5日前通知全体董事[118]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8]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5]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6]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41][144]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3]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3]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161] - 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6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6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40%[16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163]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8]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76]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5天通知[178] -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以邮件送出,交付邮局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以公告送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以传真、电子邮件送出,被通知方确认收到日为送达日期[182] - 公司指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8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5]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可在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86] - 公司分立应在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8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8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4]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194]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4] - 清算组应在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可在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申报债权[197]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申请破产清算[200]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报告,报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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