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悦(603708)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家 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 律师列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 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