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是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辞职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5]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8] - 人数达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前暂停职权,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会前3日通知,全体同意可免[15]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6]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7][18] -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25] 其他要点 - 公司披露年报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0] - 审计部为日常工作机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联络[6]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26] - 有利害关系委员需回避,无法形成意见由董事会审议[27] - 会议有书面记录,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0][29]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21] - 出席人员有保密义务[32]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3] - 细则及其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