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裕工业(60308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 "公司章程"或"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