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优绿能(301590)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查验和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注销 1.84 万份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注销股票期 权事项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7 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 1.84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关于《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