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通信(603602) - 纵横通信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 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 见。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 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四)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