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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通信(603602) - 纵横通信股东会议事规则
纵横通信纵横通信(SH:603602)2025-09-12 19:33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杭州 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 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六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