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技(3008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股本与股份 - 公司发起人的净资产折合为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5][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3,675.90万股,均为普通股[6]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1] - 原规定多处修改,如明确股东会、增加转让限制等[8][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多项诉讼请求权[12] 交易与担保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1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1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0][21]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3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42]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48]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总监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50]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58]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0]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并对外披露[62]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