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信康(603676) -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 | |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 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西藏卫信康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如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 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