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信康(603676) -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 第二章 |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及提案 1 | | --- | --- | | 第三章 | 董事会会议通知 3 | | 第四章 |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3 | | 第五章 | 董事会会议的表决 5 | | 第六章 | 附则 10 |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 的行为,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 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非职工代 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