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利国际(30013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5年9月)
第二章 声明与承诺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及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增强法律意识 和现代企业经营意识,掌握最新政策导向和经济发展趋势。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