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冠铜箔(301217)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担任召集人, 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