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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冠铜箔(301217)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铜冠铜箔铜冠铜箔(SZ:301217)2025-09-12 19:48

第 一 条 为充分保护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铜冠 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 二 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第 三 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 尽责,切实有效地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四 条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1/2以上且其中1名独立 董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 五 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 经验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 六 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 七 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