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冠铜箔(30121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1/2以上。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任委员在 委员内选举,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主任委员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