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冠铜箔(30121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铜冠铜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 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未规定事宜,公司董事会秘书应遵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任职资格及聘任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在公司上 市前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