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装备(83183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维装备三维装备(BJ:831834)2025-09-12 19:48

规则修订 - 2025年9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尚需股东会审议[2] 审议情形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6种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3种财务资助情形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6种情况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13]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4] 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审计委员会同意则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4] - 召集股东会的股东在决议公告前合计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8]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8]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不得变更[1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20]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述职[2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9]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29][30] - 公司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应单独计票并披露[3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2]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33][34]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33]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3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4]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35] - 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35]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35] - 争议事项以司法生效判决或裁定为准[35]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6] - 公告等应在符合规定媒体和北交所网站公布[38] - 规则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38] - 规则冲突时按法律法规或章程执行[38]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8]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8] - 公司与关联方特定9种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