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股份(000839) - 国安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 2025BJ002284 号 致: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会"或"本次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有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 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合法、准确,不 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