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利国际(300135) -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诉讼、仲裁",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大诉讼、仲裁信息,以及其 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信 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 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的重大诉讼、仲裁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 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重大诉讼、仲裁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重大诉讼、仲裁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一)认真履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披露信息; (二)公司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