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方精工(002611)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东方精工东方精工(SZ:002611)2025-09-12 20:0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8月30日上市,首次公开发行34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1728634亿元[7]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为1元[13] - 公司各发起人出资合计1.02亿美元,占比100%[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2.1728634亿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东信息 - 唐灼林持股49508144股,比例48.5374%[13] - 唐灼棉持股27121853股,比例26.5901%[13] - 天津达晨创世等多家机构及个人持有相应比例股份[13]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发起人及公开发行前股份自公司成立或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特定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45][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等,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83][95] - 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95] -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3以上独立董事[101]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连任不超6年[101][106]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103]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0] - 符合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35]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44] - 公司合并等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48][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