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乳业(83278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骑士乳业骑士乳业(BJ:832786)2025-09-12 20:18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担保申请与流程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向财务总监及其下属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3]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担保后续管理 - 财务部应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十五日前了解债务偿还财务安排[20] - 签订互保协议实行等额原则,超出部分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18] - 法律规定须办理担保登记的,财务部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18] 风险应对 - 互保协议对方经营严重亏损或发生重大事项,财务部报请董事会提议终止互保协议[21] - 未约定保证期间的连续债权保证,财务部发现风险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21]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且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财务部提请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并预先行使追偿权[21] 突发情况处理 - 公司对外担保发生诉讼等突发情况,有关部门在第一个工作日内向管理部门报告[21]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且债务人财产未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1] 追偿与披露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财务部追偿并及时披露追偿情况[21]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3] - 本制度与国家日后法律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其规定执行[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订或修改,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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