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此职[6] - 需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经验[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禁止情形者不得担任[9]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有不良记录者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连任不超6年,连续任职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公司缺会计专业人士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财务信息、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2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 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应含基本情况等内容并签字确认,及时报告董事会并披露[18]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8] - 发现公司重要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等情形应向证券交易所报告[22] - 应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关注重大事项可提请讨论审议[23] - 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报告含出席会议等情况[25] - 被公司免职且理由不当等情形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2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8]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参与研究论证[29]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29]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9]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给予与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0] 制度相关 - 制度修改需经股东会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5]
永杰新材(603271) -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