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杰新材(603271) -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占用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 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占用方垫付的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占用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 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占用方的资金;为占用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 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占用方使用的资金。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的规定,实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 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发生后,应当及时结算,尽量减少经营性 资金占用的时间。 第六条 公司应当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的行为,并建立持续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的长效机制。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