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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仑新材(30156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仑新材中仑新材(SZ:301565)2025-09-12 20:33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 任。期间如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