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仑新材(30156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加强对外担保的管理,有效控制和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 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等。 前款所称的"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 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 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