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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0005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9月)
我爱我家我爱我家(SZ:000560)2025-09-12 20:48

(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与公 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相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以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 发展。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应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经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建立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有 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创造性, 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管理水平,推进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实 现,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