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材料(002149) -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应符合规定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4]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8] 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6] - 独立董事辞职或任职后不符资格,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8][9] 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8]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2]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提前3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6]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0]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其他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4][15]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