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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饮食(00072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西安饮食西安饮食(SZ:000721)2025-09-12 21:18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一条 为规范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行为,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