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润股份(603985) -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 方案。 第二章 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召集人在 成员内选举,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