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润股份(603985) -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程序,保证公司依法及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 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公司自 行审慎判断是否暂缓、豁免披露,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 息披露、投资者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