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汇鸿(60098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江苏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1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