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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控股(00412) - 联合公告有关EPC合同的关连交易
山高控股山高控股(HK:00412)2025-09-14 18:3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聯合公告的內容概不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聯合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412) 聯合公告 有關EPC合同的關連交易 有關EPC合同的須予 披露交易及關連交易 訂立EPC合同 山高新能源董事會及山高控股董事會各自宣佈,於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三日,菏澤 山高能源(為山高新能源之直接全資附屬公司及山高控股之間接非全資附屬公 司,作為發包人)與聯合承包人(即中國能建第二工程公司及正晨科技)訂立EPC 合同。根據EPC合同,菏澤山高能源同意委聘聯合承包人就項目提供EPC服務,合 同總價為人民幣1,011,365,724.00元(包括所有稅項)(可在國家稅務政策更改時調 整)。 上市規則之涵義 於本聯合公告日期,由於(i)菏澤山高能源為山高新能源之直接全資附屬公司及山 高控股之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ii)山東高速集團本身及透過多個實體直接及間接 合共擁有山高控股之已發行股本約43.44%及間接持有山高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