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601139) -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版)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5人[4]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7] - 定期会议通知提前10日送达,临时会议除紧急外提前5日送达[7][9] - 1/3以上董事联名等提议时,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8][9] 会议形式与通知 - 定期会议现场举行,临时会议原则现场举行[10] - 会议通知多种方式提交,非直接送达电话确认[11] 会议出席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应亲自出席,不能则书面委托[13] - 董事连续二次未出席且不委托,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出席,建议撤换[14] - 普通决议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0] - 关联关系董事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1] 利润分配决议流程 - 先通知审计报告草案,分配决议后出正式报告,再议其他事项[22][23] 议案相关 - 议案未通过可调整复议,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审相同提案[23] - 三分之一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缓议[23]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秘书记录会议,与会董事签字确认[25][26]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28] 规则相关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批准施行,为《公司章程》附件[30]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