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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601139) -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版)
深圳燃气深圳燃气(SH:601139)2025-09-15 17:31

公司基本信息 - 2009年11月30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130,000,000股普通股,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2011年9月22日非公开发行90,300,000股普通股,12月12日完成股份登记[8] - 公司注册资本为2,876,767,544元,营业期限至2054年4月8日[11][12] - 公司股份总数为2,876,767,544股,各主要股东有相应持股数[2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数量限制[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数量限制[35] - 特定股东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5] 股东权利与决议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诉讼等相关权利[4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0] - 不同主体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有不同反馈和通知时间要求[64][65][6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9][9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人,设董事长、副董事长[11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123][131]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表决[133] 各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至7名,独立董事过半数,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53][154]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至7名,有相应组成要求[157] 高级管理人员与党委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1名、副经理4名等,经理每届任期三年[172][176] - 公司党委班子成员为9人,设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2人,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159][158]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每年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91] - 公司满足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5%[197]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91]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等进行监督和风险管控[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