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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粉材(688456)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有研粉材有研粉材(SH:688456)2025-09-15 18:00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 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 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 有效的《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作出的《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届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