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600318) -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力金融新力金融(SH:600318)2025-09-15 18:15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14点30分在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号辉隆大厦8楼召开[4] - 网络投票于2025年9月15日进行,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为9:15 - 15:00[5] 参会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371人,代表股份数124,328,6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484%[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同意123,714,107股,占99.5057%[8] - 《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发行规模》:同意123,785,307股,占99.5630%[8] - 《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同意123,790,807股,占99.5674%[9] - 《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同意123,783,107股,占99.5612%[9] - 《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品种及债券期限》:同意123,730,307股,占99.5187%[11] - 《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同意123,748,307股,占99.5332%[11] - 某议案同意股数为123,771,707股,占比99.5520% [14] - 某议案反对股数为381,900股,占比0.3071% [14] - 某议案弃权股数为175,000股,占比0.1409% [14] - 关于提请授权议案,同意股数为123,794,207股,占比99.5701% [14] - 关于提请授权议案,反对股数为349,400股,占比0.2810% [15] - 关于提请授权议案,弃权股数为185,000股,占比0.1489% [15] 表决结果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5]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均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