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利汽车(601279) -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长春 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 资金往来中,违反公司资金管理规定,直接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逾期不还;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 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 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