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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通科技(301322) - 绿通科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绿通科技绿通科技(SZ:301322)2025-09-15 19:06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绿通新能源电 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杨小颖、谢兵 (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绿通新能源电 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 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 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