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友国际(603871)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 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 员会。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董事 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十二)管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