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信软件(60084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13 年 12 月 18 日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 2025 年 10 月 10 日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下同)的选举,切实保障中小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股东会选举董事。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 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票数;股东拥有的有效表决票数等 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其集中投给一位候选人,也 可以按任意组合分散投给几位候选人。 第三条 股东会对选举董事的议案进行表决前,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该议案 采取累积投票制,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规则、表决票填写方法等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四条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应作为不同议案分别表决,分别计算是否当 选。 (一)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有效表决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