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医疗(30136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 | |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 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总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会决 议的执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以公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工 作。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