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医疗(3013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 | |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