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医疗(30136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 | |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 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联络人,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其他相 关制度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