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凯微(688620) -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安凯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