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尔达(68825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 辞职、任期届满离任、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 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八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 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 在任期结束后 1 年内仍然有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 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九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按照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