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确保董 事会秘书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的制度。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 进展时,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及人员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和 协助,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9 月 16 日 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