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水晶光电(002273) -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水晶光电水晶光电(SZ:002273)2025-09-16 19:00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 308 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 11/12 层 电话:0571-89838088 传真:0571-89838099 邮编:310020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水晶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