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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688355)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明志科技明志科技(SH:688355)2025-09-17 16:30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 综上,我们同意成波先生、王传洋先生、何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 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审慎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出具如 下审查意见: 1、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成波先生、王传洋先生、何艳 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 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