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明志科技(688355)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
明志科技明志科技(SH:688355)2025-09-17 16: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 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 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 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 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 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的议案。股东 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