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科技(688355)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 当于上一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