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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 -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密控股中密控股(SZ:300470)2025-09-17 17:22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 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 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 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 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